国民“老公”变国民“老赖”?
11月6日,许久未出现在大众面前的国民老公王思聪冲上微博热搜第一,这一次不再是王思聪与某网红的花边新闻,而是王思聪作为被执行人出现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结合之前一直比较高调的王思聪将微博设置为半年可见,关于王思聪的各种猜测甚嚣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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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4日,王思聪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约为15亿人民币。
11月9日,有网友发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因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未在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向上海熊猫互娱文化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思聪发布了限制高消费令。
王思聪接连被列为被执行人以及被限制高消费,大众对其的称呼从“老公”也变成了“老赖”。不过要说明的是,王思聪并不是俗称的“老赖”,但是距离“老赖”仅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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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与失信被执行人完全是不同的概念。被执行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判决作出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当事人。
失信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主要被限制(1)乘坐飞机、列车软卧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2)住宿较高星级宾馆、酒店;限制在夜总会、高尔夫球场消费;(3)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4)在一定范围的旅游、度假;(5)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6)出境等。除此之外,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都会受到信用惩戒。人民法院会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限制高消费是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限制其高消费。
被执行人在执行完毕后,与一般人相同,不会承担失信后果。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会被整合至被执行人的信用档案中,并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提供,供有关单位在贷款等业务审核中予以衡量考虑。而限制高消费则是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根据具体情况对被执行人采取的一种防止财产减损的措施。
所以,只要王思聪及时履行给付义务,便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成为“老赖”。